一、税务扣押、封财产有什么规定? 1、扣押、封财产的围:税务可以封、扣押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二条 可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
根据《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九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三十八条三款规定:“个人及其所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最高、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规执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十五条规定:“下列房屋虽未。
十条封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河北省审监庭庭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在这里小编需要为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可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起到房管局请取消房产交易,与财产分割诉讼分开请撤回所交的资料,并退回已交的契税。
对债务人已经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进行封税务登记行业分类,与民事诉讼中的债权保全有异曲同工之处。《民事诉讼法解释》条规定:“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可以采取财。这样,在解释层面确立了不动产封登记制度。此后,部等印发《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封、冻结措有关规定》(公通字〔2013〕30号),参照封的规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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